
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向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深入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遵循"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行为规范,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行业新形象,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特制定本院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内容:
1、廉洁行医,主动热情提供优质服务,不吃宴请、不收礼品、不收“红包”、不替药商、厂商推销药品、器械,不接受医药代表和厂商的各种回扣,违反者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控制医疗差错,避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
3、实行药品公开招标,保证药品质量,不出现假冒伪劣药品,不使用过期药品。
4、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重复检查,不开与疾病无关的处方,不无故拖延手术,尽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5、门诊将主要收费项目的价格公开,住院患者实行当天费用清单制度,以增强收费的透明度,防止乱收费和搭车开药、搭车检查等问题。
6、加强急救“120”绿色通道力量,完善服务项目,确保急重症病人抢救快捷有效。按规定时间出具检查、检验报告单。病人在收费、取药窗口排队等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7、改善门诊服务,加强导医导诊和礼仪服务,双休日、节假日照常开诊,并为候诊病人免费提供开水,对服务制度,为他们优先诊治;为行动不便患者免费提供轮椅服务。
8、加大医院监督机制,从社会各界聘请5名医德医风监督员,发放聘书,授予监督权。定期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落实合理化建议。
二、承诺内容的监督管理
1、实行的院务公开内容在门诊大厅上墙或电子屏幕公布。
2、定期向门诊与住院病人发放意见征求表;病区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征询病人对医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聘请院外行风监督员,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
4、院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涉及上述承诺内容的科室,由科主任负总责,并责任到人。
三、违反承诺的处罚
1.凡本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一经投诉,查证基本属实的,医院将对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奖金直至纪律处分,并向病人赔礼道歉。
2、因工作差错多收病人医药费用的,医院将及时退还多收款项,赔礼道歉,差错当事人按医院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3、如果超过公布的单病种外科手术收费控制限额,病人按限额收费,超过部分由病人所在病区承担。
4、收受或暗示、索要病人"红包"的,一经举报查实,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对举报者实行"红包"数额1-3倍的奖励。
5、因工作人员服务语言、态度、行为不当,伤害了服务对象感情而产生纠纷,引起投诉的,按违反承诺制度处理。
投诉电话:8793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