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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工作人员首问负责制
2014-09-15 来源: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的医院职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答、引领、处理病人或家属在医院范围内提出的医疗服务项目、寻医问药、科室设置以及办事程序、信访投诉等各类问题,为病人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二、每位职工(包括实习、进修人员)在医院任何场所,凡遇到患者或其他人员咨询时,无论其事是否与自己有关,都应耐心解答,或将其介绍到有关部门或者指点到咨询台处,当好“二传者”。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后,职工禁用“不知道”之类词语。

  四、有关职能部门及所在科室要不断加强教育,督促本规定的落实,院科两级考核组织要加强对本规定的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并作为职工医德评价标准之一。

  五、为切实贯彻实施“首问负责制”,我院职工必须做到:

  1、尽最大努力熟悉了解医院各项工作,如医院布局、路径、业务范围、开展项目、医院制度、作息时间等。

  2、做到有问必答,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注意回答时的姿态、目光、面貌、语气、语调等,努力体现出亲切、和蔼、诚恳。

  3、遇到要临时帮助的病人应主动上前帮助,如病人轮车上坡、危重病人、老弱病残、孕妇临产行走不便时等等,均应主动询问,尽可能给予提供帮助和方便。

  4、救护车接回患者时,随车医务人员应主动为患者提供帮助,不得顾自离车而去。

  5、导医护士更应主动为患者提供服务,帮助指导病员入院就医,对行动不便和重病号应主动帮助。

  6、提倡使用文明用语,不用禁止用语。

  7、对不履行“首问负责制”的职工,将按医院有关奖惩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