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一次性告知制度,各业务科室的服务指南-医院要闻-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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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人民医院一次性告知制度,各业务科室的服务指南
2014-09-15 来源:

  

  1、一次性告知制是指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办事或电话咨询有关办理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2、对病人或家属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办理。

  3、对病人或家属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帮助其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或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并负责将结果告知当事人,不能一推了之。

  4、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一次性告知的形式外,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5、各业务科室制定办事服务指南和一次性告知材料,以备办事人员索取。

  6、病人或家属认为医院各科室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有权向医院纪委投诉。